2024年年末全省常住人口978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79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399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22%,比上年末提高1.14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76.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78‰;死亡人口77.3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8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11‰。
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0.19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9.0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55万人,新增返乡入乡创业21.6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3064.97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843.90万人,省外输出1221.0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