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关于户口簿补办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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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5-03-31 |
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户主年龄较大无法前往户籍室,非户主可以补办户口簿吗?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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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公安厅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当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遗失的,应当由户主凭居民身份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领,遗失的居民户口簿被重新找到,应当上缴户口登记机关;居民户口簿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由户主到户口登记机关交回原居民户口簿,换领新居民户口簿;户主无法到场的,可由户内成员持户主身份证和委托书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