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1990-06-28 18:05 来源: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持审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译本为正式英文本,和中文本同样使用;英文本中的用语的含义如果有与中文本有出入的,以中文本为准。

责任编辑:路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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