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是迄今为止中国发现的年代最早的成熟文字系统,有人通过甲骨文看到了商代的战争,有人透过甲骨文看到了商代的先公先王。著名作家、民俗学家孟宪明经过对甲骨文40余年的深入研究,从中看到了源远流长的中国古代神话。12月20日,孟宪明以甲骨文中常见的日、月二字入手,对记者详解甲骨文中蕴藏的神话内涵。
日、月二字,应该说是中国文字学解释最早、释意最明确的两个字。《说文解字》这样解释:日,实也。太阳之精不亏。象形。凡日之属皆从日。月,阙也。太阴之精。象形。凡月之属皆从月。
清代文字学家段玉裁在他的《说文解字注》中,对许慎的解释作了生动的注解和补充。现代文字学家刘赜对日、月二字的研究又有进步。他说:“日,实也。与下文月阙相对为文。并以音训其形一为满实,一为亏缺也。”“日光盛而视物近,月光弱而视物远,日生热而月无之,亦似一近一远。又引申自晨至夕为一日,自朔至晦为一月——亦觉日近而月远。”日有近意,月有远意,可算是刘先生的心得。
对于日、月二字的研究,似乎到此已经完备翔实,但在孟宪明看来,未必如此。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事情绝不会如此简单。先人造日、月二字时,当然有依形画字的因素,但除此以外,还有没有其他创造依据呢?当然有,且是比“依形画字”更为重要的依据,那就是当时人们的文化心理、思想意识和观念等。
孟宪明解释,远在文字产生之前,先民就有了对山川日月、风雨雷电等的认识和解释。那时人们的认识还不高,对之多采用神话解释,即把一切都赋予人的感觉和思想情感,把它们人格化。日、月,这两个和人们关系最为密切的天体,是先民“神话”最早、最多、最丰富的对象。有文字的对日、月最早的神话记载是从西汉开始的。
汉代王充《论衡·说日》:“日中有三足乌。”汉代司马相如的《大人赋》更为活灵活现:“吾乃今日睹西王母,暠然白首戴胜而穴处兮,亦幸有三足乌为之使。”
《初学记》卷一引《淮南子》: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羿妻姮娥窃以奔月,托身于月,是为蟾蜍,而为月精。闻一多在《天问释天》中连举了11个证据,说明《天问》中的“顾菟”就是蟾蜍。它说明汉代以前的神话传说是以蟾蜍为月中之精的。到了后汉,人们又传说月中有兔。神话传说多口耳相传,音误现象屡有发生,蜍、兔混淆并不奇怪。
孟宪明说,汉时甚至远在汉以前,对于日中有三足乌、月中有蟾蜍的神话传说,应该是家喻户晓、广为流传的。一个成熟的神话,一个被同一民族中的所有人熟知并传说着的神话,一个没有文字只靠口耳相传而远播四方、流韵百代的神话,从它的创作到它的流传并被所有人知晓,没有相当久远的时间是不可想象的。也就是说,远在没有文字之前,关于“日中有三足乌、月中有蟾蜍”的传说就已经很成熟了。直到今天,民间仍有不少关于太阳和月亮的神话故事。
《说文解字》等书释“日”中那一横或一点时所说,“太阳之精不亏”“象满实与黑影之形”。可是在释“月”中那一竖或一点时,则说“月,阙也”。为什么日中那一点表示“满实”,而月中那一点就表示“亏阙”呢?
孟宪明表示,当我们列举出日、月的神话传说,并结合现存的有关资料,进行深一层思考时,上述的疑问就豁然开朗了:原来那一横或一点或一竖,不仅是“象其形”,而且表达了先民对日、月二物的认识。也就是说,先民在造字之初,不管是意识的还是潜意识的,都已经把他们对于日、月的思考和认识注入这一造字过程和造字对象之中了。日是“象中有乌”,月是“象中有蜍”。日、月是“象中有神话”。汉字发生学的理论告诉我们,汉字是造字法和表辞法统一的产物,它包括造字心理和社会检验心理的全部心理流程。想必在古代,人们看到既像画又像字的“日”“月”时,立即就会明白其中的蕴意。后来,字的符号意义加强了,象形的“形”和蕴含的意(神话)渐渐被掩埋掉了。考古发现的汉代画像石、帛画中的三足乌画像石、嫦娥奔月图等都是日月神话的确切证明。因此,古人所造日、月二字,委实赋予了它们更深刻的内涵,“象形”的解释只是解释了二字的形,而没有涉及它们自身的深刻含义。只有当我们把形和意都释到了、释通了、释透了,文字本身的价值才能得以全面体现。
孟宪明向记者透露,包括甲骨文在内的中国古代文字中蕴含天文、神话等内涵的例子还有很多,古文字需要用神话、民俗来再次点亮。之前他曾应出版社之邀准备写一本《甲骨文与神话》的专著,提纲列好了,后来因为写其他书耽搁了。最近准备拿出一年的时间写一本与文字有关的书,文字研究、传播需要拓宽视野、贴近人心,走近先民宽阔雄浑的精神世界。(记者 张体义 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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