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评定分离”助力招投标“阳光交易”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4-12-19 09:57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

  12月16日,记者获悉,为维护招投标公平秩序,打造“阳光交易”新局面,开封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依托“三个聚焦”,聚焦招标投标重点领域,聚焦围标串标突出问题,聚焦一体推进“三不”,大力推进招投标领域“评定分离”工作。

  出台制度立规矩。着眼扎牢藩篱,强化顶层设计,开封市于2022年10月制定出台《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试行)》,从“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实施流程、工作机制”四方面进行规范,确保百年工程重择优,进一步净化优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2024年1月至11月工程建设项目共322个,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的共322个,采用评定分离办法项目的占比为100%。社会反响良好。

  提升服务增质效。为确保“评定分离”模式顺利运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门改造房间为定标室。配备足够数量的桌子和座椅,以供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等参与方使用;配备齐全的电脑、音响设备和大屏幕显示器,以确保所有参与者能够清晰地听到和看到定标过程中的所有信息;‌配备高清音视频监控设备,以满足定标监管要求。同时,安排专人为新模式提供“保姆式”贴心服务,在定标前和定标后引导和指导交易参与方熟悉流程,遵守秩序,完善档案。

  优化监管保公平。要求招标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建立健全定标机制和内部控制程序,将“评定分离”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审议事项范围,纳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范围,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决策质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施工项目“评定分离”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或者综合监督部门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评定分离”实施中,存在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付婷 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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