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的‘主动披露’新公告为我们减免了50余万元的税款滞纳金。”12月11日,郑州某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外贸部李经理对记者说,“在业务自查中我们发现,有一笔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未向海关申报,造成了少缴税款。我们与郑州海关所属金水海关联系确认适用新公告后,第一时间办理了相关手续,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
李经理口中的“主动披露”新公告,指的是去年10月海关总署发布的2023年第127号公告(以下简称“127号公告”)。在河南,127号公告让更多豫企享受到了真金白银的“诚信红利”。今年以来,郑州海关共办理主动披露作业52起,同比增长44.44%,48家企业免予行政处罚,4家企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为企业减免滞纳金259万元。
“主动披露”新公告缘何获赞?河南企业如何用好该政策?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主动披露制度是海关总署为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实施的一项容错管理模式,该制度最早提出于2016年,其核心在于允许企业自查发现问题后,主动向海关报告并接受处理,从而享受减轻或不予处罚的待遇。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与产业链,更大市场也会给企业合规经营带来更大压力。在此背景下,去年海关总署发布127号公告,进一步调整了“主动披露”的适用范围、时限要求和量罚尺度等。
“127号公告进一步扩大了容错空间。”郑州海关稽查处处长王志新介绍,新公告明确将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行为纳入主动披露的适用范围,新增了部分可以适用主动披露的情形,同时延长了主动披露时限、调整了量罚尺度,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主动披露的意愿。
如何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新公告带来的政策利好?据了解,郑州海关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关企座谈会等方式,持续提升主动披露惠企新政的知晓度和覆盖面,释放政策红利,提升企业获得感。“目前政策宣讲已实现省内AEO企业、上市公司、进出口贸易额前70%的企业全覆盖。”王志新说。
新政策落地成效如何,企业感受最为直观。“自查发现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海关说明情况,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相关资料,很快办理了补缴税款业务。”郑州某汽车配饰生产企业关务负责人姚经理说。
主动披露传递出“以守法换容错,以诚信享政策红利”的政策导向,使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提升,也为全社会营造了更宽松、更包容的营商环境。“下一步,郑州海关会持续跟踪‘主动披露’新公告落地情况,围绕‘主动披露后处罚幅度和常规处罚幅度对比’‘滞纳金减免如何办理’等问题开展‘点对点’宣传,帮助企业更好了解政策,促进其诚信经营。”郑州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王歌 通讯员 杨阳 程菲)
责任编辑: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