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获悉,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结合郑州市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机化发展需求,适当提高了部分重点机具的补贴额,特别是区域内严重不足、生产急需的粮食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等。同时,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将降低补贴标准或退出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资金规模,郑州市在河南省补贴范围内选择了22大类46个小类126个品目机具列入补贴范围,包括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
暂未列入省补贴范围,符合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市县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地方自定,补贴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35%。
在补贴流程上,郑州市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流程。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享有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需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责任编辑:王靖 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