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024〕4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国家2024年度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的通知》(豫数政办〔2024〕3号)的安排部署,为加快推动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落地高效实施,提升办事体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加强总体设计,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据赋能双轮驱动”的总要求,将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普通货物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等集成为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实现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事50%以上的表单信息自动生成、申请材料压减4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在3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环节压缩50%以上,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省级统筹。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见附件1),协同做好联办事项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建设方案编制、数据共享等工作。各地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组织各职能部门推动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在本地区落地实施。
(二)坚持创新驱动。创新联办模式,重塑办理流程,强化数据赋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四减一优”,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服务更贴心,让企业办事更便捷。
(三)坚持标准统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联办事项办理标准和业务流程,做到标准统一、数据同源、服务同质。
(四)坚持依法行政。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重塑表单、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加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环节。
三、服务对象
河南省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联办事项
1.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3.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二)统一办理流程
1.联办申请发起
联办申请和提交材料。线上办理,拟申请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实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如为经办人代办,需企业事先授权开设经办人账号并提交委托书),填写《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申请材料,发起联办申请。不能调取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拍照扫描上传。申请人在核对《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申请表》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加盖企业电子印章并提交。如企业无电子印章,可打印纸质表单加盖企业印章后补充上传,完成申报。线下办理,拟申请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填写《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申请表》,发起联办申请。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从系统中调取、核验、下载,相关材料申请人免提交。不能调取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提交。
申请事项信息推送。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统一受理系统)按照申请人申请和事项办理进度,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至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审核办理,并将《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申请表》(PDF版)及申请材料推送至该系统供下载使用。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
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线上接收申请信息后,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查收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联办申请材料,核对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聘用驾驶员等相关信息后,符合条件的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通过省统一受理系统向申请人反馈。
3.普通货物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查收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联办事项申请材料,核对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居民身份证、运输车辆等相关信息,符合配发条件的待收到推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配发《道路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省统一受理系统向申请人反馈不予配发的具体理由。
4.联办时限
3个工作日。
(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强化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统一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用户空间管理等支撑能力。升级改造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与省统一受理系统实质性联通,确保系统互联互通、业务高效协同。
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在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业务流程中原则上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创新开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完善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更好引导企业和群众高效便利办事。加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统一受理端建设(即省统一受理系统),实行一体多端同步建设,做到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自助终端、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同源、服务同质,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五、部门职责
(一)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整体推进,制定实施方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编制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负责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与省统一受理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将办理信息回传至省统一受理系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推广,依职责处理群众投诉业务办理问题。
(二)市场监管部门:向省统一受理系统提供营业执照数据、电子证照等。
(三)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省统一受理系统与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对接,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共享政务数据,为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统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宣传推广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联办事项,为企业线上线下办理提供服务保障,依职责处理群众投诉业务办理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等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密切配合,推动数据高效实时共享,推进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落地实施。洛阳市、安阳市要先行先试,创新做法,总结经验,为全省进一步优化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探索路径。全省于6月底前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开通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受理端口,线下开设“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效能整体提升。
(二)做好档案管理。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联办主要采用线上办理模式,省统一受理系统推送的表单信息、电子证照、以及核验、共享、下载的结构化数据作为合法有效档案资料使用,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要求做好电子档案留存归档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宣传页、小视频等媒介,做好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联办宣传工作,跟踪评估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工作推进情况。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要把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联办做为利企便民创新举措,积极引导和协助企业“网上办”“掌上办”。
附件:1.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1
河南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崔 梅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李 江 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庆 凌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总监
成 员:陈 桐 省交通运输厅政研室副主任
相秀云 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处副处长
刘 挺 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卜岸松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
张红振 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联系人:赵俊超 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处四级主任科员
电 话:0371-87166760
联系人:陈 晓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三级主任科员
电 话:0371-65566172
联系人:王佳慧 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电 话:0371-69690661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