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督导组到许昌市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现场查看2020年以来开展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开展情况,对许昌市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表示肯定,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交通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督导。
一是提高站位,加强监管。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强行业监管,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厉打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不断优化全省普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规范招投标行为。
二是全面自查,以案促改。要进一步做好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做好线索搜集、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加强宣传警示,积极发挥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作用,积极开展以案促改。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执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摆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招投标方面的培训工作,系统性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操作流程等方面培训,全面了解掌握招投标工作的全流程,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廉洁意识,为规范招投标活动提供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付婷 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