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视频
2024年12月3日10:0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我省长期以来对河南民营经济开展法治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发布人:
雷忠旺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志增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志强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武清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李 艳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庆 凌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人雷化雨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河南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很高兴邀请到省委政法委等相关省直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省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首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雷忠旺先生;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增先生;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志强先生;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武清先生;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艳女士;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庆凌先生。
下面,先请雷忠旺先生作情况介绍。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雷忠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河南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促进“两个健康”,推出“一揽子”惠企措施,有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和市场预期,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从完善工作机制、维护市场秩序、规范执法司法、助企纾困解难等举措入手,把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作为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的关键举措,既保护企业财产权又保护企业家财产、人格权,既保护物权又保护债权、股权、知识产权,既保护实体权利又保护程序权利,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治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聚焦统筹推进,完善制度机制。省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把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全省政法工作、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各地政法机关细化任务措施,压实责任链条,建立推进机制,确保落地落实。推动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规制度,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对影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规定及时废止或调整完善,健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保障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
二、聚焦法治护航,强化专项治理。坚持依法办案、依法办事,持续开展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开展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秩序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政法单位打掉了一批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恶犯罪组织,起诉了一批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办理了一批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依法惩治了一批以网络谣言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和网络攻击企业网站的违法犯罪。加大对民营经济创新创造保护力度。公安机关以“昆仑2024”行动为抓手,侦办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相关案件;法院系统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全覆盖,审结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为创新发展持续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开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金融领域、资本市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办理了一批非法高利放贷、违法转贷、资金“掮客”等违法犯罪案件。
三、聚焦平等保护,规范执法司法。坚持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加强对各类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开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执法司法,组织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着力整治“过罚失当”、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严重损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排查清理了一批涉企“挂案”,办理了一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公安机关实施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健全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完善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机制。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灵活采取“活封活扣”、财产置换、赔偿和解等柔性措施,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合法运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合法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不扩大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出台《关于推进破产企业登记事项便利化工作的意见》,优化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引导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推动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用法治手段整治涉企违规收费。
四、聚焦法律服务,为企纾困解难。坚持服务保障、综合治理,树牢“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理念,组织实施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质效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推出便企利企惠企政策举措。省委政法委坚持每年统筹组织省政法单位开展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近3年来,已有116条便民利民举措从承诺逐步变为现实。今年以来,省法院组织开展法律讲堂、庭审观摩等活动,制作印发《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省检察院在各地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检察护企”绿色通道,优化涉企案件快速分流办理机制;省公安厅制发《河南公安机关2024年便民利民十项措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清单》,加大对民营企业以案释法工作力度;省司法厅持续开展“万警进万企”“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等活动,组织709个律师服务团为2630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供全周期、多层次、立体化的优质法律服务。
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既是重要任务,也是重大使命。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统筹协调全省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作风、更细的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法治智慧、法治力量!一是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上下功夫,聚焦企业所需所急所盼,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二是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上下功夫,树牢执法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强化执法司法权力制约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三是在提升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质效上下功夫,提升政法机关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均等可及的法律服务。
最后,真诚欢迎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工作。谢谢大家!
雷化雨
谢谢雷书记。接下来进入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关注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河南法制报记者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是影响民营企业创新活力的一个重要问题。请问省法院在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主要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谢谢。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志增
感谢您的提问。知识产权涉及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省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为企业创新驱动保驾护航的能力水平。起草并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河南法院《落实〈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印发《建立河南省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为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多元化解决机制。全省三级法院均设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的相应审判机构,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二是根据河南是农业大省,涉农知识产权占比较大等特点,加强知识产权专项司法保护。依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共有11件案例入选最高院发布的全国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产生良好反响。出台服务保障中原农谷的14项措施,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河南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发布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系列活动,发布典型案例,以主动型、服务型、高效型司法回应我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社会需求。三是以严格保护理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既判处有期徒刑等主刑,也判处罚金等附加刑,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比如在审理陈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法院对三名被告人判处罚金合计3500余万元。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做实严格保护。四是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在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发布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强化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谢谢。
河南日报记者
刚才提到我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监督纠正了一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请介绍一下“检察护企”的主要内容及成效?谢谢。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志强
感谢您的提问。为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份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河南省检察院把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一体部署推进,着力提高“检察护企”的主动性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16条细化措施,包括三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严厉打击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三是开展市场主体综合治理,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我省各级检察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有力有效推进。一是加强“清挂护企”。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密切检警协作,加大推广应用涉企“挂案”清理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清理的针对性,今年以来共依法清理涉企“挂案”240件,帮助民营企业减轻诉累、安心经营。二是做实“防扰护企”。落实依法平等保护,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突出问题全面深化监督。强化涉企立案监督,开展涉财产强制措施专项监督,监督推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172件,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6件次,涉及财产价值967万元。三是强化“治腐护企”。开展民企内部腐败专项治理,依法打击民企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等相关犯罪,强化办案指导、追赃挽损、诉源治理并重,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343件404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373万元。四是深化“治理护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共制发检察建议130份,推动有关行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112次。比如,安阳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向某知名上市汽车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促使其在试验汽车拆解销毁、信息管理等方面改进监管方式,并提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相关立法建议,推动省汽车行业协会出台《试验车报废拆解规范公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五是推进“送法护企”。各地检察机关通过编印案例、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逐步提升送法进企业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共编发各类涉企典型案例144件,组织普法宣传讲座893次,涉及企业1730家、企业员工53326人。洛阳、平顶山等多地开展“百名检察官送法进百企”、检察官挂点服务全市重点企业、涉企检察普法微课堂等活动,推进“定制式”问需施策,打通检察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谢谢。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省公安机关在构建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新举措?取得了什么效果?谢谢。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张武清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尤其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全省公安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管理措施、精准服务企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一、持续出台便民利企措施,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河南公安机关持续出台《全省公安机关便民利企十项措施》,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活动,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1.4万余名民警联系帮扶1.7万余家企业。主动作为守好企业“钱袋子”,针对精准排查中发现受电信诈骗专用木马感染的用户企业,主动上门预警、开展病毒查杀。今年以来,共上门为企业解决诈骗风险2000余次。依法审慎开展涉诈对公账户止付冻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账户依法及时解除冻结602个,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开展“助企服务绿色通道”,对接涉外企业1186家(次),为13.9万余名有外出需要的企业员工提供出国境证件办理便捷服务,高效服务企业开展涉外经营活动。
二、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严打涉企黑恶犯罪,严打扰乱破坏市场秩序的“行霸”“业霸”,共打掉涉黑恶犯罪组织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91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牢固树立“破小案、保民生”的工作理念,严厉打击针对企业的“盗抢骗”多发犯罪、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假章、假证、假公文”三假犯罪,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开展“净网2024”专项行动,打击整治针对企业的网络谣言,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100余起,为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
三、持续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为保障涉企执法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整治公安机关以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滥用刑事强制措施,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整治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久拖不结,冤错案件有错不纠、选择性执法、片面执法、逐利执法问题。全省共排查涉企案件29000余件,畅通企业反映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89公安举报平台作用,共核查办理涉企线索198条,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涉企执法办案“三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滥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形;坚决防止发生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形;坚决防止发生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谢谢。
大河报记者
为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请介绍一下,河南司法行政机关在高质量立法方面有哪些服务民营经济的举措?谢谢。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李艳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涉企立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出台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办法》等10余部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服务包制度、中小微企业应急救援机制、“专精特新贷”信用贷款金融支持措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制度以及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禁止通过收取贷款服务费等形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和收取不合理费用等制度措施,助力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减负纾困,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二是聚焦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强化专利促进和保护,我厅审查并积极推动出台《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我省专利促进与保护的相关体制机制,打通专利创新、运用、转化和保护中的关键堵点,提升专利质量和转化效益,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有效动能,更好地支持鼓励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制度型开放战略”,我厅主动谋划、命题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保障办法》,通过立法,明确制度创新主体、制度创新实施推广机制和保障激励措施,进一步推动自贸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更好发挥其先行探路、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进一步推进开门立法,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通过省政府和司法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开展“点菜式”立法,着力通过立法解决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提请省政府设立23个企业立法联系点和21个行业立法联系点,坚持每个立法项目都征求相关立法联系点、企业、行业协会意见,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企、问需于民、问需于企,使立法更加切合实际、服务大局。今年以来,我厅还先后深入省内外50余家企业进行立法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精准施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加强良法供给,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一是立足河南实际,实现涉企高质量立法的持续供给,结合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和发展阶段,更加积极主动、有力有效地把立法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做好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继续主动谋划相关立法项目,加大高质量发展的良法供给。二是严格落实“1543”政府立法机制,在立法项目审查中注重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受到平等保护,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减负纾困、健康发展。谢谢。
郑州日报记者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不断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请问,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包容审慎监管以及涉企乱收费治理方面有何举措?谢谢。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庆凌
感谢您的提问。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是为了推动“监管”和“教育”相结合,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开展涉企乱收费治理,是为了更好维护经营主体切身利益、增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我们开展这两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给广大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有效激发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下面,我简要介绍两项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方面。近年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优化检查流程、信用风险分类、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订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实施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等形式,持续优化涉企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提升协同监管能力,切实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将全省309万户企业精准分类,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比如,对信用风险低(A类)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真正让监管“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三是健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审慎对待市场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包容经营主体、小微经营主体的轻微过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监管手段的谦抑性、执法结果的合理性。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监管规定”正在修订、并将于年底前实施,其中除对所有违法行为的从轻处罚作出规定外,还规定了对符合特定情形的29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14类违法行为减轻处罚、10类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为各类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营造宽松稳定的外部环境。
其次,在涉企乱收费治理方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规范涉企收费为抓手,聚焦涉企收费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
一方面,抓案件查办。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天然气管网和供水企业等涉企收费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与专项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选择商业银行领域,组织部分地市开展交叉检查,推动国家减轻企业负担、助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抓源头治理。聚焦涉企收费重点领域开展调研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反馈行业主管部门,从制度层面纠治违规收费;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多种手段,压实收费主体责任,依法督促其主动自查自纠,依法整改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1222家,立案53件,结案30件,罚没退金额合计1109.86万元。
接下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各项工作,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经营主体活力、激发内生动力、释放市场潜力,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谢谢。
法治日报记者
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是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请问今年以来,河南采取了哪些举措提升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执法司法质效?谢谢。
雷忠旺
感谢您的提问。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我们把严格执法司法放在第一位,以执法司法专项检查为牵引,持续向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亮剑”,让各类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强化制约监督。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法单位内部监督以及政法单位之间相互监督衔接贯通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案件协调督办、监督线索移送、问题整改反馈及其他协作机制,动态分析研判政法单位执法司法整体情况,研究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政法系统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形成有力警示震慑。支持检察机关发挥侦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
二是规范执法司法。全面落实平等保护理念,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省政法机关着力提升涉企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大力适用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等程序,压缩案件审理周期,促进涉企案件快审、快结;加强审判管理全流程、精细化动态监管,严把审限变更审批程序,通过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类案检索等制度,统一办案标准和司法裁判尺度。着力加强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建议,有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对执行领域中问题个案加强跟踪监督,及时提出民事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着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立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用法治给行政执法定规矩、划界限。
三是整治顽瘴痼疾。组织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重点对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撤回起诉、定罪免刑及判处无罪等处理的经济犯罪案件,长期未执结的民商事首次执行案件等进行抽查检查,着力整治滥用执法司法权插手经济纠纷问题,整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和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问题,整治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推动完善源头预防、监督管理等制度机制。谢谢!
雷化雨
谢谢各位发布人的详实介绍!今天的现场提问先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它关注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后,与省委政法委等单位联系,进一步采访了解。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积极参与!再见。
责任编辑: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