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0月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6.7%。其中,民间投资增长9.0%。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1.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0.1%。
从三大主要领域看,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1.0%,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0.4%,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6%。
工业投资中,采矿业投资同比增长8.9%,制造业投资增长24.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7.5%。
基础设施投资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不含土地管理业)投资同比增长13.9%,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投资下降17.0%,信息传输业投资增长25.5%。
从隶属关系看,中央项目投资同比增长1.8%,地方项目投资增长6.9%。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国有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投资项目都属于国有控股。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