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
(第二场)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4-09-23 09:04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新闻发布会视频

  2024年9月23日10:0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近年来我省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成效,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发布人:

  田 凯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周海燕 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 伟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 常轶旸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第2场新闻发布会,很高兴邀请到省检察院、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省水利厅负责同志出席,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首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先生;

  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海燕先生;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伟先生。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还邀请到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高校法学专家出席,感谢大家对黄河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先请田凯先生介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1).jpg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田凯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黄河生态、牵挂沿岸发展,在上中下游城市三次主持召开黄河流域座谈会,为母亲河的未来深远谋划。近年来,河南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体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坚决扛牢服务保障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定位,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携手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等多家单位,以法治力量守护幸福美丽黄河。共办理各类黄河保护案件13886件,25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下面,我将从六个方面介绍河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一是以高质效办案守护黄河安澜。2018年底对接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制办公室,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的领导下,倡议发起、协调推动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历时久、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破坏黄河生态“老大难”问题。随后,在全省常态化部署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构筑大河安澜坚实屏障。

  二是以高质效办案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我们把助力改善黄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在持续深入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绿色生态屏障、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领域,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比如,针对流域系统性污染治理难题,我们始终准确把握黄河内外关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既依法保护黄河干流水质安全,又统筹推进黄河支流及流域腹地污染治理,同时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解决“九龙治水”等监管难题,持续增强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三是以高质效办案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我们主动融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黄河流域民生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绿色创新发展等,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黄河流域河南段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比如,省检察院铁检分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危害高铁运行安全案,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治郑西高铁南交口大桥桥墩附近存在的修塘筑坝、填土造田等行为,消除影响高铁运营重大安全隐患,为高质量建设黄河流域运输通道,增强互联互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四是以高质效办案助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重要指示,服务保障河南省委省政府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实施,积极稳妥探索开展黄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助力讲好“黄河故事”,延续黄河历史文脉。比如,2024年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紧盯文化市场净化、旅游市场规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3件。

  五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制度效能,通过健全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持续优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等,切实担负好黄河大保护、大治理中的使命和责任。比如,我们注重发挥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各自职能优势,探索建立了“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有效提升了监督质效。特别是“河长+检察长”制,先后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十四五”规划,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中央深改委刊发。2024年,我们积极探索推动黄河流域跨区划协同履职,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委托,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密切协作,共同承接服务九省(区)的黄河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今年即可投入使用。

  六是广泛凝聚社会合力推动构建黄河保护大格局。我们持续健全社会支持机制,不断丰富社会公众参与形式与载体,通过推广使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持续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持续开展检校合作,与郑州大学携手共同推动设立全国第一个公益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加强普法宣传等方式,最大限度凝聚保护共识,推动构建黄河保护大格局。比如,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招募、聘请公益诉讼志愿者5845人,其中特别聘请具有黄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知识背景的志愿者183人。

  为全面展示我省检察机关与流域管理机构、水利部门协力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工作成效,提升依法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能力水平,我们编发了《河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以上工作情况在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中均有具体体现,请大家多多关注和支持。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兰州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携手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等多家单位,把更加突出黄河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强化监督效果,深化协作配合,切实当好在法治轨道上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齐心协力唱好新时代“黄河大合唱”!

  谢谢!

  常轶旸

  谢谢!接下来,请周海燕先生介绍相关工作情况以及黄委开展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情况。

???(1).jpg

  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海燕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近年来,黄委在水利部的领导下,在流域省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幸福河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健全黄河保护治理规划体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等规划印发实施,“二级悬河”、下游滩区等治理方案通过技术审查,流域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加强防洪能力建设。着力完善以重大水利工程为主的水沙调控体系,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黑山峡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下游1371公里标准化堤防全面建成,全面达到防御相应花园口断面22000立方米每秒洪水能力。2019年以来,科学调控水沙关系,下游主槽最小过流能力提升到5000立方米每秒左右,实现了防洪、水库河道减淤和改善生态环境多赢目标。

  三是管好用好水资源。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出“八七”分水方案调整建议方案。流域水权交易平台上线试运行,达成黄河流域首单跨省域用水权交易。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2023年沿黄除四川外的八省区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39.2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573。

  四是着力维护黄河健康生命。精准实施水量统一调度,2023年干流和9条重点支流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全部达标,干流连续25年不断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67.18%。沿黄九省区累计清理整治“四乱”问题8.2万个。

  五是推进流域统一治理管理。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充分发挥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创建全国首个流域性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平台。

  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黄委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方位推动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设。黄委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编制《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联合流域其他8省(区)检察院印发实施。黄委所属各级管理机构联合属地各级检察机关出台一系列深化协作机制文件,设立检察工作室42处,实化细化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重点协作内容,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特别是黄河河南段,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设立了省检察院驻河南河务局检察室,创新开展“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实施“河务+公益诉讼”实践,开展系列专项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高起点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是落实协作机制的主要举措,也是优化提升协作机制的有效方式。2018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黄委、省河长办率先发起“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并把专项行动推开到整个黄河流域,推动解决了一批历时久、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水事违法案件。2023年,水利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黄委及沿黄9省区立案查处2238件。在水利部、最高检安排部署下,开展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查处违法问题近千个,追缴水资源费(税)近1亿元。通过这些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硬骨头”“老大难”问题,切实维护了母亲河水事秩序的稳定,有力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高标准提升黄河水行政执法质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黄委及所属各级管理机构与各级检察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强协作、聚合力,在执法办案、模拟演练、业务培训、专题调研、发布典型案例等工作中协同配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水行政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下一步,黄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兰州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会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

  谢谢!

  常轶旸

  谢谢!接下来,请郭伟先生介绍水利部门持续推进“河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情况。

??(1).jpg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郭伟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省水利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引领,项目为王,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新格局。同时,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完善地方配套法规体系,强化法治保障,持续推进“河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一是在黄河流域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从2018年开始,在最高检和水利部的支持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就积极联合水利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并发出倡议在沿黄9省推广。2019年2月,河南省河长办、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设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暂行办法》,探索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新路径,266个黄河“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并全部销号。为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9月,河南省委改革办、省河长办、省检察院联合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将“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在全省推广。近几年,全省河长办共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243件,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871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历时已久、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破坏黄河生态“老大难”问题,黄河面貌持续改善。

  二是共同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实落地。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2023年1月,河南省水利厅联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治理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涉水重点监管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化细化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重点协作内容,协作机制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2022年以来,全省水利系统累计制定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文件42件,各级水利部门共向各级检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66个,收到检察建议138份,涉及妨碍河道行洪、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河道修复、水政执法、水生态环境等方面。通过协作机制,绝大多数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保障河湖安澜。按照最高检和水利部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并制定了《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排查问题线索359个,立案查处105起。2023年6月19日,省水利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行动期间,共排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870个,立案222起,移交公安批捕10人,刑事拘留6人。各级水利部门、检察部门聚焦水利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加大查办力度,共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国家水安全。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一是落实河南省第6号总河长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的决定》,纵深推进黄河流域河湖库“清四乱”和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二是持续深化与检察部门的协同配合,推深做实“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更好维护水利领域公共利益和水安全;三是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水行政管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水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进一步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贡献法治力量。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常轶旸

  谢谢!接下来是现场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们就本场新闻发布会关注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法治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职能,在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成效更为突出。请问,检察公益诉讼在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田凯

  谢谢你的提问。工作中,我们特别注重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守护幸福美丽黄河。

  一是深化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办案力量,提升整体监督效能。省检察院专门组建服务保障黄河检察公益诉讼专业办案团队,采取“省院领办+市分院主办+全省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参与”的团队办案模式,集中精力办理涉黄河重大有影响的案件。

  二是探索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集中管辖,有效破解流域分头治理、联动性不足等问题。我们与省高级法院联合发文,探索实施黄河流域河南段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由郑州铁路运输检察机关集中管辖,实现黄河流域河南段10个地市46个县区检察院相关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建立“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各自职能优势,携手共护黄河安澜。近几年推进的“河长+检察长”制取得良好成效,我们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共同承建黄河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推动执法司法协作广度、深度不断拓宽。

  四是坚持系统思维,在督促个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注重实现类案治理,助力提升黄河保护治理效能,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历时已久的黄河治理“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下一步,河南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兰州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与河务、水利等有关行政机关加强协作,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扎实办案成效为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谢谢!

  河南日报记者

  《黄河保护法》规定,要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对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以及重大违法案件,依法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想了解一下,黄委贯彻实施情况如何?谢谢。

  周海燕

  谢谢你的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颁布施行一年多来,黄委全面推动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落地见效,针对第105条规定,黄委加强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完善流域区域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凝聚共识,不断增强协作合力。强化与地方政府、公检法司协作协同,创建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沿黄共设立46个黄河派出所、42处检察工作室、49处黄河环境资源巡回法庭、33处司法修复保护基地,有力推动协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动真碰硬,水行政执法全面发力。创新执法方式,统筹全流域开展河湖管理、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安全保护三大专项执法行动,一大批矛盾尖锐、久拖未决的侵占河湖、非法取水行为等得到纠正。

  三是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邀请公检法司单位派遣专家领导培训授课或指导办案,举办“人水和谐 幸福黄河”执法办案现场模拟演练比赛。会同河南省检察院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完成黄河下游重要区域视频监控布设,建设无人机自动基站,推动黄河干支流遥感监测全覆盖,不断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执法监管体系。

  下一步,黄委将继续加大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的力度,继续加强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建设,由点成线、织线成网,系统构建执法协作网络体系;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会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加快推进覆盖全流域的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建设,更好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谢谢。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协作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请问,从水利部门的角度看,有哪些经验做法值得进一步深化和推广?谢谢。

  郭伟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我省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取得积极成效,也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一是水利部门、检察部门共同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形成了治水兴水强大合力。推动省级河长以上率下带动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每年达260万余次;促进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2023年全省共建成10条(段)省级美丽幸福黄河河段。

  二是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河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市县水利部门积极主动与检察部门对接,共出台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文件42份,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强化涉水问题线索的会商研判,有力推动协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创新协作形式,畅通案件线索,推动大案要案办理,发挥强大震慑作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加大查办力度,共同推进问题整改,推动涉及相关案件办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大批破坏黄河生态的重点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得到破解。

  下一步,水利部门将继续深化与检察机关协作,凝聚黄河保护治理合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黄河保护治理中进一步展现河南担当。谢谢。

  常轶旸

  谢谢各位发布人!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省检察院等相关发布单位联系,进行采访了解。

  在此,也希望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广泛宣传我省检察机关与流域管理机构、水利部门共同协作、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工作成效,通过典型案例,做好法治宣传,以法治力量守护幸福美丽黄河,更好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见。




责任编辑:付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