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关于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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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4-09-03 |
内容 | 您好,请问人现在在外地,身份证到期,怎么补办?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4-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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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公安厅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我省已全面实现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具体政策条件如下: (一)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首次申领:2022年11月,我省全面启动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我省现居地公安机关直接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并发放证件。申请条件:1、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补、换领:2017年7月1日,全国公安机关已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您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咨询,如果符合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办理条件,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凭领证回执到办证地公安机关领取。 (二)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 首次申领:2023年3月,河南省公安厅发布便民利企服务新举措,其中推出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我省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省内其他地方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地公安机关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发放证件。申请条件:(1)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填写《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填写《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补、换领:2021年河南省公安厅发布便民利企服务新举措,其中推出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即河南省内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可携带身份证件在任意就近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需挂失申报)。省内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申请人本人到全省任意就近派出所申请,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即可。 您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咨询,如果符合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办理的条件,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