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政府采购系统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数据共享交换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已获批正式发布,标志着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省级地方标准实现“从0到1”的重要突破,将为全省政府采购系统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数据共享交换提供规范性的指导依据。
该《规范》于2022年8月立项,在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财政厅的指导和支持下,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起草,将于11月25日起正式实施。
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作为应用标准开展行业管理的具体实践行动,《规范》规定了政府采购过程中数据共享交换的技术要求,明确了计划备案与登记分包、场地预约与采购公告、评审专家抽取进场与开标评标、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与结果公告、合同备案与公告等方面内容,为全省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共享交换工作标准化路径。
《规范》作为省级交易系统与采购系统深度融合、高效联动的先进数据技术规范,为市、县交易系统对接采购系统提供了参照样板。《规范》实施后,将推动交易平台横向互联互通,加快实现全省各级交易系统与采购系统之间互联互通的“N+1”格局,为全省政府采购交易数据归集、统计、分析奠定坚实基础。
采购系统自动加密抽取评审专家,防止人为故意泄露专家信息;评审专家进场前收到仅有评审时间、地址的通知信息,刷身份证进场后方知所在评标室、项目名称……《规范》实现评审专家抽取进场数字化,减少交易过程人工过多参与,防止专家进场评审之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勾连串通、权力寻租。
减轻全省财政负担的同时,释放利企便民新动能。业内专家表示,《规范》为全省110个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免费的系统对接数据技术标准,防止“谁对接、谁投资,谁研发、谁使用”,避免系统重复建设、资金重复投入。同时,交易系统与采购系统之间的数据实时推送、同步共享,项目登记实现一次提供、自动受理,采购公告实现一次发布、同步推送,避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重复操作,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减少人工工作量,大幅提高政府采购质效,为经营主体松绑减负。
据介绍,《规范》实施后,将取代传统的人工报送数据,确保数据及时、全面、真实的同时,使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实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实时监管、精准监管、全程监管,提升政府采购智慧监管水平。(记者 宋敏 通讯员 黄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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