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4-0035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标  题 豫政函〔2024〕6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3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函〔2024〕60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35号建议的
协办意见

豫政函〔2024〕60号

文化和旅游部:

  蔡猛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洛阳老城区国家级非遗特色街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洛阳市老城区是洛阳最早的建成区,也是国家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核心区之一。洛阳老城历史文化古街区位于老城区核心地带,具有丰富的非遗资源,现有非遗代表性项目24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7人。打造洛阳老城区国家级非遗特色街区,对于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进洛阳老城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围绕洛阳老城区非遗保护传承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持续完善保障政策。出台《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5)》《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规划指引和法治保障。成立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等机构,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与非遗结合的活化利用,有力推动了洛阳老城区非遗保护传承。二是不断加强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国家非遗保护资金1477万元支持国家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编制和建设。省财政设立3000万元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支持省级非遗展示馆(传习所)、代表性传承人、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三是积极开展非遗特色街区建设探索。2023年9月,洛邑古城、老城区古城历史文化街区负责同志受邀参加贵部召开的全国非遗村镇(街区)建设座谈会,汇报工作情况,为国家制定非遗特色街区相关标准和政策提供参考。组织非遗专家举办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推进研讨活动,实地考察老城区非遗特色街区等,指导做好文化梳理和点位提升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研究、积极吸纳蔡猛代表提出的建议,坚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放在重要位置,扎实做好洛阳市老城区非遗特色街区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整体性保护。支持洛阳市参与实施我省“非遗点亮计划”,组织老城区实施“非遗进街区”优质项目,挖掘、活化利用老城区非遗资源,推进非遗特色街区标识标牌系统建设,建设非遗主题空间,增强非遗传承体验,提升非遗特色街区对外形象。二是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洛阳老城区等地在牡丹文化节期间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交流活动及相关全国性非遗展览展示展演活动。借助中国非遗博览会等平台,策划落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非遗展,提升我省非遗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市场化运作。举办电商促消费活动,招引知名直播电商企业、服务机构来豫开设专场,为非遗传承推广搭建平台。开展电商及直播培训,引导非遗传承人利用线上平台展示非遗产品,拓展相关产品销售渠道。四是加快老字号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进行融资支持。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全国性购物节、大型展览展会活动,通过“扶持+变现”“流量+变现”拉动老字号产品消费,助力老字号企业转型升级。

  衷心感谢贵部长期以来对我省文旅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政府办公厅,0371—65900976。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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