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4-0031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豫政办文〔2024〕7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51号建议的答复

豫政办文〔2024〕7号

李艳等5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先支持新乡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高水平开放平台载体建设,出台关于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高标准申建,加强全流程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省已建成并封关运行4个保税物流中心,2023年累计完成进出口值67.09亿元,同比增长10.9%,在外贸保稳提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海关总署启动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审批调整改革,改革期间暂停保税物流中心申建。为满足新乡市外向型企业发展需要,省有关部门支持指导新乡市在经开区、长垣市、原阳县布局建设进口保税仓,目前3个保税仓均已建成投用;支持新乡市常态化开行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拓展对内对外双向开放通道,为新乡市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会同新乡市积极引进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等项目,进一步完善保税物流中心申建条件,同时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态,积极有序推进全省保税物流中心申建工作,力争早日取得突破。

  感谢您们对全省保税物流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政府办公厅,0371—69691316。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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