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01-01-2024-0034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标  题 豫政函〔2024〕3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9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函〔2024〕33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90号建议的
协办意见

豫政函〔2024〕33号

水利部:

  葛树芹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卫河流域系统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省卫河流域涉及安阳、焦作、新乡、鹤壁、濮阳5个省辖市,属大陆性季风气候,位于山区向平原过渡带,气候特征、地形条件较为特殊,且防灾减灾体系不够完善,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多次遭受严重灾害。2021年发生“21·7”特大暴雨洪水,相继启用8个蓄滞洪区,分滞洪水10.7亿立方米,淹没面积52.1万亩,蓄滞洪水长达43天,区内受灾人口64.7万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2023年7月,海河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启用共渠西蓄滞洪区,淹没面积3.5万亩,转移群众2.3万人,造成大量粮食作物淹没减产。

  为此,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投入,多措并举,完善卫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关于“高标准规划卫河流域系统治理”。“21·7”特大暴雨洪水发生后,按照“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治理原则,编制完成了《河南省漳卫河流域综合治理方案》,规划了水库控制性工程、河道治理、蓄滞洪区、流域“三道防线”、数字孪生流域等5大类项目,方案实施完成后可将卫河、共产主义渠防洪标准提升至50年一遇。下一步,我省将积极配合贵部和相关部委,围绕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编制卫河流域系统治理规划,推动补齐流域防洪减灾短板。

  二、关于“建立卫河流域防汛协作机制”。我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海委制定防洪联合调度方案,在汛期遭遇流域性大洪水时,盘石头、小南海2座大型水库由海委协调调度。建立了与贵部、海委、省辖市、县(市、区)联通的信息专网和高清视频系统,并向海委水文局实时报送我省有关监测数据,信息完全共享。下一步,我省将积极配合贵部和海委,会同河北、山西两省,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防汛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资源互助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确保防汛安全。

  三、关于“围绕共管共治协同统一立法”。为加强卫河生态保护,提升流域协同治理能力,我省探索开展了协同立法工作,《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鹤壁市卫河保护条例》《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于2023年11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并于2024年5月1日起同步实行。下一步,我省将积极配合贵部和海委,会同河北、山西两省,积极向全国人大争取开展《卫河水生态保护及防洪条例》立法工作。

  四、关于“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2021年以来,我省已在卫河流域实施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171个、总投资23.9亿元。2023年,我省抢抓增发国债的政策机遇,申报并通过国家审核卫河流域水利项目139个、总投资143.5亿元,计划安排国债资金101.5亿元,目前已下达108个项目国债资金,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卫河流域防洪减灾能力。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增发国债资金和项目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卫河流域项目早日建成见效。恳请贵部帮助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尽快下达我省剩余31个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资金,并加大对我省卫河流域重点水利项目的支持力度。

  衷心感谢贵部长期以来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政府办公厅,0371—69698809。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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