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多劳多得!
河南发文完善医疗机构护士岗位管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4-07-15 14:02 来源:河南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岗位设置、人力调配、分层晋级、绩效考核、岗位培训五个方面完善制度,激发护士队伍活力,推进全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管理使用挂钩,实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推行分级分层管理,以护士不同能力分级为主要标准,与职称体系有机结合,授予不同的工作权限,履行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体现能级对应的原则,推进护士分层管理和能力提升,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截至2023年年底

  河南注册护士38.39万人

  在没经历过的人眼中,帮患者翻身,可能不算难事,患者家属自己也能做。其实并非如此,如何翻身才能既不影响患者又不造成二次伤害,大有讲究。“护理是一个有技术含量的专业。”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神经科护士王丹说,护士要认识到自己的专业性,基础护理是有门槛的,“能帮助患者尽快恢复健康的事情,护士都是愿意做的”。

  据了解,截至2023年年底,河南注册护士38.39万人,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9人,医护比达到1:1.1,三级综合医院护床比为0.6:1,临床护理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人力配置逐步趋于合理。

  目前,我省有国家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4个,设置重症监护、精神卫生、老年护理、母婴护理等14个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一附院等医疗机构还在营养、疼痛、心理、糖尿病、健康宣教等领域成立专科护理学组,采用“外学习、内培训、定期检查、重点考核”的方式培养专科护士,专科护理内涵更加丰富。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增强护士职业吸引力,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护理服务需求。

  科学设置护理岗位

  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不低于95%

  医疗机构护理岗位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均属于专业技术岗位。

  护理管理岗位是指护理部、科/医学部等从事医疗机构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指病区、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产房、手术部(室)、血液净化中心、介入手术室、内镜中心、门诊、治未病科、中医综合治疗区、医技科室等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指消毒供应中心、体检中心、保健办、妇幼保健、感染管理部门、临床营养科、病案室、120急救指挥调度等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

  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指导意见》提出,医疗机构要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要强化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理人力资源配备,不得减少临床护理岗护士数量。新建科室及涉及护理人力资源配备的部门申请配备护士时,要由护理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把控,根据护理岗位职责和护理工作量配备护士数量。

  合理配置及调配护士人力

  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

  充足的人力支持,是保障护理服务的根基。“近年来,老年护理以及老年有关慢性疾病护理的社会需求日益旺盛,此外,门诊、儿科、重症监护、精神卫生等领域的护理也难以匹配需求,造成部分护理人员工作压力很大。因此,合理配置及调配护士人力非常重要。”新乡医学院卫生健康管理学院教授聂丽说。

  如何合理配置及调配护士人力?《指导意见》提出,根据临床科室特点、患者病情轻重和临床护理工作量配备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的护士。病区护士配备应符合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要求,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门诊、急诊科、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等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及诊疗人数、工作量、工作强度、手术人数等综合因素合理配备护士。

  到2025年,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应不低于0.85: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应不低于0.65:1;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应不低于0.75: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应不低于0.55:1。基层医疗机构护士应达到6.66万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比应达到1:1.2,乡镇卫生院医护比应达到1:1.0。

  同时,根据不同专科特点、护理工作量实行科学排班,护理排班要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护理。

  建立护士分层管理体系

  编内编外护士享有同等待遇

  6月26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护士职业吸引力,完善薪酬、编制、职称晋升等保障措施,落实编内编外同工同酬待遇,吸引并稳定更多人才从事护理工作。我省有哪些具体措施调动护士的积极性,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提出,我省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符合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结合护士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层次等,以护士临床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指标,对临床护理岗护士进行合理分层,体现能级对应。将护士分层管理与护士薪酬分配、晋升晋级等有机结合,明确护士职业发展路径,拓宽护士职业发展空间。

  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护士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岗位职责履行、技术职称、工作量、工作强度、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护理岗位聘用、薪酬分配、职称评聘等挂钩,要充分考虑护理工作特点,优化内部绩效分配结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儿科等职业风险较高、工作强度较大的临床一线护理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

  此外,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保障护士获得工资薪酬、津贴待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保证编制外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做到同工同酬。对于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和长期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的护士,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扬奖励。

  随着医疗诊疗量的增长,住院服务量也在增加,临床护理工作的压力也日益加大。如何缓解专业护理人员的缺口问题并调动护士积极性,面临着诸多挑战。“我们对护士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只有好好保障护士群体合法权益,才能调动其积极性。”聂丽说,通过改善护士的工作环境,减少工作压力,保证他们在工作中享有应有的权利和福利,如合理的休息时间、带薪休假、职业健康保障等,从而增强其安全感和归属感,使其能够全身心投入护理工作中。(王靖)

责任编辑:何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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