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
“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作报告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大力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该报告从环境空气、水环境、海洋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系统、声环境、核与辐射安全、环境风险等方面回顾了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
报告显示,从环境空气状况来看,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3%、6.5%。在水环境状况方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明显。值得注意的是,黄河流域水质首次由良好改善为优,海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松花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长江干流连续4年、黄河干流连续2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
生态环保结构性压力依然较大、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还不牢固……报告也提到,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在提到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时,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主要目标按照稳中求进原则设置,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等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确保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9%左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赵英民在谈及今年重点工作时表示,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和督察执法,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记者 李睿宸 通讯员 刘昱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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