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省出台《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了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七项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保障措施,阐释了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七项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共有七项二十四条,一是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建设。二是中西医协同推进。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建设。三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加强中医药科技重点项目研究,开展中医药技术装备研究。四是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突出高层次人才培养,夯实基层人才培养,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提升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五是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提升中药材种业质量,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与炮制技术传承创新,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豫产道地药材品牌。六是中医药文化弘扬。建设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七是中医药综合改革和开放发展。争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建设,提升中医药开放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要从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强中医药人才政策支持,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七个方面加大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支持。
责任编辑: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