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11项重点任务,下发19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和6个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质效制定了“施工图”。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第一批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工作方案及综合监管服务手册编制,开展重点领域综合监管;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滚动发布和动态更新机制;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具体如何推进?首先要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的领域是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点领域。”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批清单确定了“自建房安全综合监管”“城镇燃气安全综合监管”“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综合监管”等19项重点事项,提出针对性措施,在全省统一发布实施,强化一体统筹协同,避免监管盲区和多头反复监管检查。
如果要对一家养老机构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和食品安全检查,消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能否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提出,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将各部门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汇总取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
对于难以去现场进行查验和取证的监管事项,《实施方案》也有新规定:拓展非现场监管,积极应用物联网、视频监控、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探索线索自动触发、远程取证固证、远程执法处置等监管方式,依法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重点监管。
“当前,新行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各类复杂风险耦合交织,突发性、不确定性等正逐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也考验着政府的跨部门综合监管能力。河南省发布的《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事项清单、综合监管名录、制定综合管理方案和方法等,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和协同监管机制,对于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李贵成表示。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跨部门联合执法能够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但在具体执行中也需要注意化解跨界、跨部门带来的风险。”李贵成认为,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与国家大安全大应急理念一脉相承。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监管理念,推进监管模式的革新,实现监管模式从“分类管理”向“整体治理”的转变。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清单台账,并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其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管体系,争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文/马娟 海报/张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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