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许昌市召开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书记史根治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暨专题述法会议精神,听取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指出,当前许昌正在以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为统揽,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许昌实践,迫切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全面提升工作水平。要扎实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充分展示我市普法工作成效。要统筹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常态长效的制度机制,切实达到以个案整改推动类案解决的目的。要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紧扣测评体系,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完善乡镇(街道)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推动机构规范运行,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要全力做好2023年度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平台考核工作,在去年“优秀”的基础上,抓实抓细考核各项工作,确保更进一步。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法治许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任务、重要事项、重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左右联动、上下贯通、同频共振、协调配合的法治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法治许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