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型职业农民也要评职称啦!符合这些条件可申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3-08-17 19:26 来源:河南政府网

  建设农业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的支撑。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如何为农村地区选拔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推行,为此提供了新思路。

  种地也能评职称?漯河试点,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

  种地养牛也能评职称吗?“农民职称”有什么用?在许多人印象中,专业技术职称通常与“农民”这一职业关系不大。事实上,农民评职称并非新鲜事,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已有多个省份开展农民职称评定。

  “没想到俺种地的也能评上农艺师,今后带领乡亲们发家致富更有底气了!”今年2月25日,漯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把新型职业农民农艺师职称证书送到源汇区大刘镇前朱村村民陈付枝手中时,她开心地说,拿到“官方认证”后,干劲儿更足了。据了解,2021年,漯河市正式成为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唯一试点城市,同年就有44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我们要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传统农民向现代职业农民转变,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农业农村生产力。”据漯河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该市已评定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70人、初级职称83人,他们在多年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不仅自主创新开发新生产技术,在带动村民致富、返乡创业、技能提升、技术培训等方面都有突出表现。

  农业人才持证上岗既符合农业农村发展的专业化需求,也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所在。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四大类农民进行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级别的职称评定。

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截图

  哪些人可以参与职称评定?职称类别都有啥?

  在这份为农民量身定制的职称评价体系中,明确了申报专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四大类。评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业绩为导向,坚持服务乡村产业和乡村振兴,主要围绕申报人员所从事产业规模、示范效应、服务能力、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在参评对象方面,《通知》明确,参评人员需是在河南以农业生产经营为职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生产加工或农业生产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中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具有相应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共设置初、中、副高级三个级别,初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名称为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

襄城县姜庄乡刘庄村油葵种植基地(大河网资料图)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如何评定?

  职称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学术成就的主要标志,其评审结果则是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那么,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流程是什么?都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通知》,全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分级组织实施,初级职称按照个人申请、乡镇政府初审、县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定;中级职称由市级主管部门按照业绩成果综合评价、实地考察、面试答辩的方式组织评定;副高级职称通过逐级申报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业绩成果综合评价、实地考察、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定。

在宜阳县董王庄乡赵坡村,艾草产业已成为带动村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柱。(图源:河南日报)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评定,能为农民带来哪些优势?

  身份有“认证”,发展有支持,新型职业农民才更有奔头。在河南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表中,由河南省人社厅牵头,继续创新乡村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为乡村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作为培育“新农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制度,针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通知》明确了保障措施,要求进一步打破学历、身份、层级、年限等条件限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予以资金支持,积极引导、协调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并强调要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中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在项目、资金、评先选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

  专家观点:留住“田秀才”打造一支带不走的乡村人才队伍

  当前,不少优质劳动力返乡、归乡成为“新农人”,如何让这些懂农业、擅技术、会管理的人才持久留在乡村,关乎乡村振兴的长远大计。郑州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副教授牛文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背景下,河南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留得下、能创业”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也是确保河南农业强省建设“有才可依”的重要制度创新。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还能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不断改善‘乡村人才’的预期收益,让这些拥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和自有资本积累的新型职业农民不断扎根乡村,成为农民群体开展现代农业生产管理,以及从事非农就业创业的重要‘知识’支撑。”牛文涛认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在本质上是乡村“关键人才”的孕育过程,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河南乡村人力资本结构的不断改善,并将持续赋能新时代“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孟媛)

责任编辑:李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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