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有序推进开发区整合、扩区、调规,优化开发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省组织划定了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划定成果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附件: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3日
索 引 号 | 10001-01-2023-00167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13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23〕26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 |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有序推进开发区整合、扩区、调规,优化开发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省组织划定了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划定成果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附件: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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