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典当行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3-04-05 19:55 来源: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详细信息

标题关于成立典当行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3-03-23
内容  您好,想请问一下,新成立典当行需要什么资质?对于股东有什么要求吗?都需要那些材料?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3-03-28
回复单位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在河南省注册并开展相关业务的典当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择优准入。属地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典当行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先支持经营规范、实力雄厚、资本充足、信用良好、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法人企业发起设立典当行。

  (二)注册资本金。典当行入股资金为股东自有货币资金,且一次性缴纳到位,不得以债务资金或者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货币资金或非货币资金入股。

  在省辖市及其各区注册的典当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在县(市)注册的典当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三)股东资格。第一大股东(主发起人)为法人股东,依法设立满3年;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 以自有资金入股;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股权,不将所持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四)股东股权结构。应当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40%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成为控股股东。法人股东的自然人股东不能作为自然人投资同一家典当行。

  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参照设立典当行办事指南:https://jr.henan.gov.cn/2021/02-19/2095564.html

  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责任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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