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以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示范带动法治河南、法治社会建设。2021年8月,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的统一部署,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修订指标体系,在全省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愿申报、材料审核、第三方评估、实地核验、集体讨论、社会公示等程序,经向省政府报告,决定对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予以命名。
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获得示范命名作为新起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精心打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创建活动这“一带动”作用,以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单位)为目标,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问题补短板,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名单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单位)
鹤壁市
宝丰县
濮阳市华龙区
台前县
社旗县
民权县
信阳市浉河区
省审计厅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漯河市:“三个周例会”制度打造漯河诚信政府
南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驻马店市: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
郑州市中原区:“小原帮办”政务服务体系
舞钢市:全面优化公共服务
信阳市平桥区:服务型行政执法
省交通运输厅:“大数据+监管”新模式
责任编辑: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