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政策解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3-02-20 13:35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编制过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中央层面设定许可清单》),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结合国办职能转变办培训会要求,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组织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无地方立法权,不能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对照《中央层面设定许可清单》编制形成了《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清单编制过程中,重点把握4个方面:一是应领尽领。对照《中央层面设定许可清单》,逐项确认需我省省、市、县、乡各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除因地理区位、自然禀赋、无相关机构等因素我省无需认领实施的事项(共55项)外,全部予以确认并纳入我省清单。二是全面覆盖。按照国家要求,将中央驻豫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并纳入清单管理,全面梳理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由各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许可事项、实施部门、实施层级全覆盖,确保清单完整准确。三是上下衔接。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编码应当全国统一,下级清单不得变更,主管部门、实施机关原则上要与上级清单一致”的要求,严格依据《中央层面设定许可清单》编制我省清单,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四是依法依规。充分考虑我省放权赋能改革实际,结合我省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授权、委托实施等情况,依法依规对《中央层面设定许可清单》明确的实施层级和具体实施机关进行调整。

  二、清单主要内容

  《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依据《中央层面设定许可清单》体例,包括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要素,共688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56个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涵盖省、市、县、乡4个实施层级。清单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中央层面设定省级及以下实施的事项,共591项,涉及39个省直主管部门;第二类为中央层面设定中央驻豫单位实施的事项,共84项,涉及17个中央驻豫单位;第三类为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事项,共13项,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9项,涉及7个省直主管部门,市级地方性法规设定4项(郑州市2项、洛阳市1项、商丘市1项)。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清单落地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围绕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做好清单实施保障等4个方面,对清单的编制、实施、监管和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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