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来抓。2022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6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和省政府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省情实际,研究起草了《河南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先后2次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总体思路
《实施方案》起草重点把握5个方面:一是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三个方面,对燃气、供水、排水和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进行总体要求和部署。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扩大和细化了更新改造对象范围,适当提高了更新改造标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要求。三是统筹实施更新改造。将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与旧城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桥梁改造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排水防涝等项目的协同衔接。推动管道更新改造分片区统筹改造,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四是着眼健全维护机制。指导各地督促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风险关口前移,推动形成管道定期检验、评估和更新改造的长效机制。五是做好项目资金支持。指导各地根据具体改造计划建立合理的资金共担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和融资保障力度,并对国办文件提到的“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能力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供水、供热价格;对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可分摊到未来监管周期进行补偿”的内容进行重申。
三、框架内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3项内容。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包括明确更新改造范围、合理确定改造标准、推进信息系统建设3项内容。三是加快组织实施,包括系统组织普查评估、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实施更新改造、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强化后期运行管理6项内容。四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包括建立资金共担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融资保障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做好价格管理工作5项内容。五是强化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开展督导检查、做好宣传发动4项内容。
责任编辑:梁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