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B级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7日
河南省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B级标准
车用乙醇汽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国家第六阶段B级标准(以下简称国ⅥB)车用乙醇汽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ⅥB的车用乙醇汽油。
二、重点任务
(一)按时组织油品置换。2023年1月1日前为油品升级置换期,各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油品置换,更新油品标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ⅥB油品定价政策正式出台前,销售价格仍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二)切实稳定市场供应。各成品油生产企业要提前形成国ⅥB油品生产能力,确保按时供应符合标准的油品。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要积极争取资源,与上级销售公司、各炼厂、外采供应商等对接资源计划,按照升级置换时间要求确保供应。其他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积极做好油品采购、供应工作。
(三)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57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辖区内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购进和销售不符合国ⅥB的成品油等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三、职责分工
(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油品质量升级的组织协调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本地油品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企业油品置换、开展监督检查等。
(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推动全省国ⅥB车用乙醇汽油升级置换、保障供应等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时制定发布国ⅥB车用乙醇汽油省内最高零售价格政策。
(三)省公安厅负责依法查处油品升级置换、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加强对机动车辆污染排放的监测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达不到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行为进行查处。
(五)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协调公路运输,确保油品及时供应。
(六)省商务厅负责按照职责推动油品升级置换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监督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油品置换行为,监督各加油站按期、按质量标准升级油品,确保置换工作无遗漏;负责加油站、油库建设运营的规范与整顿工作,在升级置换期间,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和资格年审,依法查处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加油站。
(七)省应急厅负责协调解决油品升级置换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八)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及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严厉打击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计量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
(九)省税务局负责按照现行规定加强对油品市场产销环节的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并依法查处偷逃税款及骗取退税等违法行为。
(十)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制定本系统、本企业油品质量升级工作方案,保障加油站油品供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密切关注油品置换进度,确保2023年1月1日全面供应国ⅥB车用乙醇汽油。
(二)强化应急保障。依托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以及省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的保供协调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协调开展油品供应工作。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要密切跟踪油品市场动态,研判供需形势,保持成品油库存在合理区间运行,做好成品油和燃料乙醇应急储备工作,确保全省油品稳定供应。
(三)严格监管执法。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油品质量升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油品置换进度、产品质量等情况,督促进展缓慢的地方按时完成升级置换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常态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中的舆情,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油品质量升级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油品质量升级的良好氛围。
(五)定期报告进展。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要尽快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油品质量升级工作方案,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每周上报所属油库、加油站油品置换进展和供需情况。各地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向本地发展改革部门报送油品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每周上报油品置换和保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