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未来三年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不少于7.8万人。《方案》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围绕“扩大四类岗位供给、服务四类重点群体、提升两项发展能力”三个方面开展“十大分项行动”,以就业促进困难残疾人“稳脱贫”“稳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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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四类岗位供给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据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中残联赋予河南省残疾人新增就业任务2.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任务6000人,农村新增就业任务2万人。截至目前,我省完成城镇新增就业7219人,完成率为120.32%;农村新增就业28491人,完成率为142.45%。
《方案》明确,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市级机关和编制63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方案》指出,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省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要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有企业要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时,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总结不同类别残疾人就业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推广“千企万人助残就业计划”等项目,扶持残疾人非遗、文创等特色项目发展,打造特色品牌。
服务四类重点群体
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据介绍,在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上,重点是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通过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来基本满足这三类残疾人群体的就业需求。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促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如何保障农村残疾人就业?《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通过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融资等方面服务,依托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快递物流等行业,帮扶带动农村残疾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增收。持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帮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创业。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方面,要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尽快建立 “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健全 “联系到人、精准服务、持续跟踪”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机制。
同时,明确实施多项举措,促进盲人按摩行业发展。其中包括:提出建设河南省按摩医院、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等。
提升两项发展能力
统筹推进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方案》明确,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 “四个一”活动,每年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
《方案》提出,统筹推进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和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以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分类开展精准培训,推进残疾人培训与职业技能评价有效衔接,提高持证等级。
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说:“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让更多劳动者实现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推动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收,推进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为更好开展精准化培训,《方案》提出“对所有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准”的要求。据介绍,2022年下半年残联组织全省残联系统开展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状况调查,截至目前,已对776118人进行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到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根据调查情况,各级残联制定针对性就业培训,确保残疾人所需所求得到保障。
为确保各项行动得到落实,《方案》还明确了多项保障条件,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牵头单位和部门责任分工,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并在3年内至少组织1次政策落实情况效果评估。(路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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