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实施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实现稳定就业也是广大残疾人的迫切愿望。
二是“十四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工作重要性更加突显。就业是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残疾人生活,帮助残疾人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已成为“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河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首次将残疾人就业工作单列专章予以强调,并提出“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的任务目标。印发《实施方案》对推动各地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视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残疾人就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河南省残联会同、配合其他部门印发了多项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部分政策缺乏保障配套,需要各级政府牵头并监督落实。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这是国务院层面专门针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文件,对各地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十四五”时期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作出部署。
二、工作任务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我省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2022—2024年共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不少于7.8万人。
三、文件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河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任务目标。《行动方案》以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名统计为依据,根据残疾人就业现状和潜力确定了3年新增7.8万城乡残疾人就业的任务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措施。共三类十个分项行动,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残疾人组织等多方力量安排或助残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以重度肢体和智力、精神残疾人为主)、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和盲人等四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残疾人职业技能两项提升行动。
第三部分,保障条件。为确保各项行动得到落实,规定了组织保障、政策、资金、信息和宣传5个方面的保障条件。组织保障部分要求各级残工委和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构共同参与协调,各分项行动参与部门指导地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并对各级残联责任进行了明确;政策保障部分就分项行动所涉政策提出了要求;资金保障部分为确保现有残疾人就业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信息保障部分以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为手段,确保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培训更加精准,任务目标有据可查;宣传动员部分要求将2022年明确为残疾人就业宣传年。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各个节点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各方面内容。同时加大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宣传表彰力度。
另外,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牵头单位和部门责任分工,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并在3年内至少组织1次政策落实情况效果评估。并按照要求每年向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报告情况。
责任编辑:梁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