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解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2-08-24 17:44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密集部署、先后出台实施了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增长、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省委、省政府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重点工作,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以超常规举措推动稳市场主体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力争实现1000万户的预期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积极应对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确保全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本《实施意见》,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确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省市场主体规模达到1000万户。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第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应对当前严峻复杂形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底气所在、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键力量。下大力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就是抓住了稳经济稳增长的基础和关键。各级、各部门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摆到关系全省发展大局、实现“全年红”的战略高度来抓,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从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把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作为重大责任,把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帮扶作为重要工作,用非常之力、施非常之策、下非常之功,加大工作力度,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第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推动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省市场主体虽然发展平稳,但多而不精、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等问题仍然存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切入点、突破口,以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为目标,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贯通起来,积极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五链”深度耦合,大力支持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创业群体“枝繁叶茂”、国有企业“顶天立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战略性新兴产业“茁壮成长”,助力我省实现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迈进。

  第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百姓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就业保障和衣食住行。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市场主体经受了多轮次冲击,迫切要求我们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市场意识,紧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所急所需所盼,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帮扶作用,落实落细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各项纾困惠企政策,不断加大信息、技术、资源、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努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全力帮助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信心、积极自救、渡过难关、发展壮大,以市场主体一域之稳,为稳就业、稳预期、稳人心、稳社会大局提供关键支撑。

  三、在扩大市场主体增量方面,文件提出了哪些措施?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首先要优化环境、创造条件,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活力和热情,让新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文件提出,要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对标国内前沿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惯例,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推动审批制度、监管制度、政务服务制度等创新突破,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一是全面精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审批服务,重塑审批服务体系,纠正“以批代管”、事前严审的传统做法,破除市场准入的不合理限制,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当好服务员、店小二,服务市场主体生得下、扎好根。二是要全面推行无风险事项“非禁免批”、低风险事项“备案备查”、一般风险事项“告知承诺”、高风险事项“严格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努力塑造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三是要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范围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要逐项明确具体审批要求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设兜底条款,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四是要不断优化开办服务,推行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推广全程电子化办理、“互联网+审批”、全域通办、跨省通办,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五是要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激发大众创业活力和热情,丰富创业载体,培育创业土壤,做多创业主体,优化创业服务,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创业宣传和教育培训,营造浓厚创业氛围,为市场主体发展开源。

  四、在稳住市场主体存量方面,文件提出了哪些措施?

  存量市场主体是发展的基础,必须服务好现有市场主体,充分掌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它们活得下、长得大,留得青山、赢得未来。文件提出了五个方面举措:一是要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的全要素保障,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助企服务;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二是要千方百计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社保费缓缴政策,做到“减、免、缓、退、抵”等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实现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与就业保障互相促进、互相助力。切实做好保供稳价,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三是要进一步畅通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统筹运用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金融债等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鼓励金融机构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四是要创新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权益。五是要大力推广歇业备案制度,引导有注销意愿的市场主体转为申请歇业,帮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降低成本、积蓄力量,保住重启发展的内在活力。

  五、如何抓好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着力点,必须抓实抓好。全省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近七成,在吸纳就业、活跃市场、促进消费、安定社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个体工商户单个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旅游业、生活服务业等传统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受冲击影响较大。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在全省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广大个体创业者可以随时随地申办营业执照,零门槛创业。文件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我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凝聚合力,分类施策,在市场准入、政策优享、信贷支持、转型升级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全面、更系统、更大力度、更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切实构建常态化帮扶机制。重点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引导依法登记注册,推出一批“绿灯”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做大做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查处不正当抢占市场份额、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空间的行为,保障个体工商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文件提出一是要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多方减免房屋租金,进一步降低水、电、气、暖、网等使用成本。二是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和价格扣除比例,增加小微企业合同规模,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

  六、如何做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保障?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涵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涉及政府职能的各个领域。省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全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下一步,各地要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比照省级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一体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找准适合本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方法路径,按照“能出尽出”原则不断丰富政策措施,抓好落实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包括准入、准营、发展、扩张、退市等多个环节,涉及政策、法规、资金、用地、用工、用房等多个方面,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履职尽责,完善配套政策,合力推进工作。要充分宣传推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深入解读政策,推动政策精准直达,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责任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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