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关于动物检疫证明办理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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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2-08-15 |
内容 | 您好,请问从郑州要托运宠物要外省,动物检疫证明办理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可以以什么渠道办理动物检疫证明?可以办理动物检疫证明的地方有哪些?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2-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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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您于8月16日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网上政务咨询已收悉,经电话联系,确认调运宠物及地点后,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动物检疫证明办理机构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有关动物检疫规程的规定,调运犬只前,饲养者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申报检疫时,饲养者应出示狂犬病免疫证明及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其中,调运的犬的狂犬病免疫期应超过21天。实验室检测报告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内容包括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检测以及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 二、动物检疫证明办理渠道 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三、动物检疫证明办理地方 从郑州郑东新区托运犬只到外省,应当向郑州市郑东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371—60857672,郑东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0371—671790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