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积极引导市县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着力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近日,省财政共安排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2.3亿元,专项用于引导市县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该项资金采取省与市(县)财政资金“双线并行”的方式,及时将省预拨资金和市县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积极支持市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着力培育、新增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此外,近日省财政共安排2022年企业研发补助资金4亿元,专项用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等方面。该项资金采用“定门槛、普惠性、后补助”的支持方式,省市联动,对建立研发预算制度、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根据其上年度研发费用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为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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