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3日新乡某电缆生产企业负责人在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反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企业的处罚信息按规定可以修复。但该企业在长垣市等地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称我省尚未出台统一的操作细则,目前还无法办理企业处罚信息修复业务。
省政府督查室收到企业反映的问题后,经初步核实,转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办理。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问题线索后,及时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解决了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同时,举一反三,为解决全省企业信用修复问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做好制度建设、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制度。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豫市监〔2021〕72号),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的总体思路,从信用修复范围和方式、修复条件和实现、修复管辖、修复程序以及应急状态修复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让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能够迅速便捷地得到修复。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市场监管局信用修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决定、谁修复,谁认定、谁修复,谁处罚、谁修复”的基本原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各司其职,保障信用修复工作机制的顺畅运行。二是强化信息化系统支撑。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技术方案,梳理信用修复业务升级改造需求,对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系统进行功能优化,开发完善信用修复模块,实现信用修复数据的自动统计分析等功能,全面支撑信用修复管理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对系统内部进行信用修复相关业务操作培训。2021年11月25日,组织召开省、市、县、所四级相关执法检查人员参加的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和业务培训视频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和操作程序。同时,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等相关政策解读,对信用修复的意义、内容等进行详细介绍,让广大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新规定、新精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