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优化生育政策一直是广受关注的热点话题。去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虽然政策已经鼓励国民生育三孩,但许多家庭的生育意愿仍受限于收入、物价、住房、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压力。
“当前社会普遍存在‘晚婚、晚育、不婚、不育’等现象,加之当前生育与养育成本过高,生育后女性存在劳动就业的职场困境、职场不公等问题,导致整个社会的生育意愿普遍不高。因此,我提出了关于落实全面三孩政策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议。”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徐晓在接受采访时说。
徐晓说,三孩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将从“限制生育”走向“鼓励生育”。放开生育权只是第一步,民众更需要配套政策来作为支撑,所以后续的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显得尤为重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三孩”生育政策进行了重要表述:要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要让更多家庭愿意生、敢于生,可通过税收手段鼓励生育,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压力。比如,在优惠税收政策方面,可按照家庭人口数量进行减免个人所得税,对全面实施三孩政策的家庭免除个人所得税。”徐晓说,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购房、购车等政策相关联,与养育孩子数量进行挂钩,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
此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鼓励生育社会氛围,构建生育安全和生育关怀的公共政策体系,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福利制度体系,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生得起、养得起”的问题。徐晓说,还需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度延长产假;重点关注企业女性的劳动权益问题,出台政策保障女性合法的就业权益,鼓励用人单位对孕产妇实行更为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在全社会形成“不因女性生育导致失业”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年,徐晓还带来了关于重视独居老人居家安全问题的建议。她建议建立独居老人信息建档制度,对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基本情况档案资料,可把这项工作纳入城市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内容。坚持普惠性、公益性方向,突出社区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形成医养康养结合、“大中心+小中心+数字化”的格局,为老年人提供高效化、人性化、嵌入式的养老服务。
徐晓说,为防止老年人在家跌倒或发生其他意外,街道办可在征得老人子女同意后,联系相关机构在老人家中安装养老床位和智能安全看护系统。老人子女、社工等人员可通过手机了解老人的最新状况,建议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费和智能安全看护系统运维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记者 高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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