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节后企业生产经营,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奋力实现开门红,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1+3”一揽子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文件。
一、出台背景
省委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对做好2022年经济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明确提出奋力实现经济发展开门红、全年红的目标任务。今年1月份我省部分地市出现散发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了一定冲击,稳定经济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省委、省政府立足抓早抓紧抓实,把惠企纾困作为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着力点,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就召开了全省“万人助万企”活动推进会议,并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1+3”一揽子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文件,通过“真金白银”让利于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二、总体考虑
重点把握了3个方面:一是突出政策协同。“1+3”的政策体系,“1”是《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作为综合引导性文件,“3”分别是《河南省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分领域提出更加深入细化的政策举措,各个文件相互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二是突出重点发力。紧紧抓住市场主体这个关键点,围绕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支持举措,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突出务实管用。文件内容注重求新求实,深入研究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充分吸收借鉴兄弟省市亮点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有突破性的政策和能够立即落地见效的举措,同时每一项政策举措都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确保企业可对号、基层易执行、落实有保障。
三、主要内容
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主要是聚焦促进实现经济开门红目标,提出完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鼓励企业满荷生产、加强企业融资支持、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加大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强化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帮扶、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强化惠企政策靠前发力、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10项政策举措。其中,在鼓励企业满荷生产方面,提出对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产停工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月15日之前实现满负荷生产的,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在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方面,提出对2月28日前省内企业租用(含合租)车辆“点对点”组织员工返岗复工的,免收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在强化惠企政策靠前发力方面,提出加快政府财力资金拨付,对于直接用于企业、产业、项目的各类奖补资金、专项资金等,力争一季度完成全年支付总量的1/3。
关于《河南省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主要是聚焦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出援企稳岗、减免房租、降低水电气成本、加快数字赋能、拓展消费供需、简化审批监管等10项具体措施。在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方面,提出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对受疫情灾情影响较重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提出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主要是围绕推动“小升规”,提出分类分批推动、强化升规辅导、加强财政支持、加强信贷服务、发挥“担”“保”作用、服务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产销对接等10项任务举措,推动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00户,“十四五”时期新增10000户以上。其中,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方面,提出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更名时,符合国家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不变的按规定免收交易手续费。在发挥“担”“保”作用方面,提出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培育库入库企业、首次“小升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在服务企业上市方面,提出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融资额的0.1%对挂牌企业进行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主要是聚焦培育壮大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加快梯度培育、加强财税支持、强化金融服务、提升创新能力、推进育才引才、打造服务链条、健全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20项任务举措。其中,在加强财税支持方面,提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等联合承担并获得国家重大项目立项的,按照国拨经费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在促进企业上市方面,提出对申请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的省内“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50万元补助。
责任编辑:安艳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