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河南基础公众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分别从幼、学、劳、病、老、弱、军、文体等九大板块制定实施标准,共涵盖了82项服务项目,明确了各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支出责任等内容。
围绕服务范围
守牢底线标准
《实施标准》是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通知明确,各地可在不低于省定标准前提下,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后,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服务项目、内容、标准等超出省定标准的,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并控制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
幼有所育 病有所医
为妇女儿童群体保驾护航
针对妇女儿童,《实施标准》提到,对适龄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需达到90%以上,对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免费健康检查。在全省对35~64岁农村妇女提供宫颈癌检查、乳腺癌检查、检查异常、健康教育等项目。在贫困地区以县为单位实现“两癌”检查工作全覆盖,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老有所养 弱有所扶
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
针对65岁及以上居民,《实施标准》提出,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对符合条件的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实施标准》还提到,除了为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外,对已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增发低保金或拉大补助档差。
针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受灾人员,《实施标准》明确了5类补助内容,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期救助;为因当年旱灾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抚慰因自然灾害遇难人员家属;及时核定本辖区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为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需要注意的是,公共服务支出情况将作为各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记者 张家祺)
附件: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82项)
一、幼有所育
1.优孕优生服务
(1)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孕产妇健康服务
(3)婚前保健
(4)基本避孕服务
(5)生育保险
2.儿童健康服务
(6)预防接种
(7)儿童健康管理
3.儿童关爱服务
(8)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9)困境儿童保障
(10)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二、学有所教
4.学前教育助学服务
(1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5.义务教育服务
(1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13)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14)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5)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6.普通高中助学服务
(1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7)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7.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
(18)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19)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
三、劳有所得
8.就业创业服务
(20)就业信息服务
(21)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22)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
(2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24)就业见习服务
(25)就业援助
(26)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
(27)“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
(28)劳动关系协调
(29)劳动用工保障
9.工伤失业保险服务
(30)失业保险
(31)工伤保险
四、病有所医
10.公共卫生服务
(3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3)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
(3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35)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36)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37)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
(3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3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4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41)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42)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
(43)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44)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11.医疗保险服务
(4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2.计划生育扶助服务
(47)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48)城镇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49)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五、老有所养
13.养老助老服务
(50)老年人健康管理
(51)老年人福利补贴
14.养老保险服务
(5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六、住有所居
15.公租房服务
(54)公租房保障
16.住房改造服务
(55)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56)农村危房改造
七、弱有所扶
17.社会救助服务
(57)最低生活保障
(5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59)医疗救助
(60)临时救助
(61)受灾人员救助
18.公共法律服务
(62)法律援助
19.扶残助残服务
(6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4)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65)残疾人照护服务
(66)残疾人康复服务
(67)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
(68)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69)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八、优军服务保障
20.优军优抚服务
(71)优待抚恤
(72)退役军人安置
(7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74)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九、文体服务保障
21.公共文化服务
(75)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76)送戏曲下乡
(77)收听广播
(78)观看电视
(79)观赏电影
(80)读书看报
22.公共体育服务
(81)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82)全民健身服务
责任编辑:安艳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