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2017年取得会计证是否还需要继续教育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11-22 11:54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2017年取得会计证是否还需要继续教育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1-11-19
内容  你好!我是2017年取得的会计证,请问还需要继续教育吗?报名听课的链接在哪里呢?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1-11-22
回复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咨询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文件要求,我省停止原有的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运转,基于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管理平台上的继续教育系统停止运行。 目前,我们正在升级建设新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平台建成后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感谢对河南财政的支持。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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