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医保补交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10-13 09:14 来源: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医保补交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1-10-11
内容  您好!我2017年从原公司离职,医保中断,现在新单位要续保,请问中间断掉的几年可以补交吗?具体怎么补?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1-10-11
回复单位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保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基本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具体政策、经办规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情况您可进一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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