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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关于核酸检测费用标准落实情况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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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1-08-31 |
内容 | 您好!我看到官网发布信息说,自2021年8月28日起,核酸检测价格由60元/人次下调至50元/人次,50元为最高指导价格。那么为什么地方在28号之后仍然收取58元?我咨询了我们市长热线,县卫健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所有人都不清楚什么情况,想问下该找谁解决,是不是地方落实不到位?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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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8月26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明确自8月2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由60元/人次下调至50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由20元/人次下调至15元/人次。文件中所指的价格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核酸检测扩增试剂为该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单独向患者收费(价格在10元左右)。您所反映的多收取的8元应该为检测扩增试剂价格,具体可向收费医院进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