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记者了解到,日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灾后重建信用贷款投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灾后重建、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制定对市场主体灾后重建专项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信用贷款的支持对象为郑州、安阳、鹤壁、新乡、周口等市受灾严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贷款经办机构为农商行(农信社),以免抵押、免担保、纯信用方式发放,每户原则上授信额度不超过30万元。此次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含),按照随用随贷、专款专用、循环使用方式进行。
针对办理流程,《通知》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实行名单制,由县级政府向经办县级机构书面推荐支持名单。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后,与借款主体签订借款合同。相关省辖市加强工作统筹,确保信用贷款投放工作8月底前推开。
为实现迅捷化办理,本次专项信用贷款采取批量化、快速化、便捷化方式,线上线下全面开展,从推荐到贷款发放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具备线上放款条件的,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即报即审、即批即放。在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市县信易贷平台上线信贷产品。对借款主体申请材料实行“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确保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中有资金保障,坚定发展信心。(记者 王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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