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的管理,消除“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展现时代风貌,彰显黄河文化和中原文化特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单位结合我省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市工作经验,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了三大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二是工作目标。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加强城市设计的引导作用,建立以城市设计为引导、建筑风貌为管控重点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制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努力塑造和谐宜居、安全韧性、富有活力、具有黄河文化和中原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三是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生态优先,坚持安全发展,弘扬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
三、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有效管控城市与建筑风貌。
(一)强化城市总体风貌塑造。妥善处理城市建设与自然山水之间的关系,加强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构建“错落有致、疏密有度、显山露水、通风透气”城市总体形态格局。
(二)强化重点地区风貌塑造。城市重点地区应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的要求,构建特色空间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加强场所营造。
(三)强化建筑风貌塑造。建筑设计应落实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的管控要求,细化对建筑布局、体量、材料、色彩、细部装饰、屋顶、底层与入口以及附属物的管控,避免盲目抄袭和脱离河南地域特点的建筑风格。
(四)严格管控超限建筑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新建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应充分论证;加强对其它超限建筑工程管控;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城市建筑项目的管控。
四、保障措施
为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实施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职责,设立专门的城市与建筑风貌工作组,加强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实行城市设计备案制度和重大建筑设计方案备案制度,完善土地划拨出让条件,推进城市条件,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三是创新方式手段,吸引高水平设计单位和设计大师参与重点城市设计和重要建筑设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领域的运用;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在城市设计、重要建筑设计方案审批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责任编辑:安艳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