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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关于党关系跨省转移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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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1-07-05 |
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党关系怎么跨省转移的问题?在哪里开纸质的介绍信?具体的流程怎么办理?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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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回复内容 | 您好,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如不存在“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情况,可根据需要直接到其所在党支部提出党组织关系转移申请,由所在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开具纸质或者电子《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其所在支部根据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进行办理,党员在党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仍由原党组织管理。党员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如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无需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审批和办理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