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聚焦服务“三农”,坚持乡村振兴、交通先行,扎实推进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推动我省农村公路高品质建设、高效能管理、高质量养护、高水平运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农村交通运输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完善,长效管养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大数据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两网、两圈、两示范”目标,即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公路网络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物流便捷化的客货运输网络,形成建制村到乡镇0.5小时和乡镇到县城1小时交通圈,打造“四好农村路”交通强国示范区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先行示范区。
到2035年,高标准建成“便捷舒适、安全可靠、智慧高效、优质多样”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率先基本实现农村交通现代化。农村交通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生态环境和乡村产业互动协调,农村公路实现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管理,按需获取的即时出行服务广泛应用,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出行无忧、畅行无阻,人享其行、物优其流”,助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到本世纪中叶,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更加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绿色低碳,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有力支撑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广泛覆盖、优质高效的农村公路网络。
1.优化路网结构。县级政府要依据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村庄规划及乡村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等规划的有效衔接。完善路网布局,优化路网结构,加快形成县域内以乡镇为区域中心、建制村为节点,覆盖广泛、互联互通的农村公路网。加强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强市界、县界、乡界、村界农村公路的连接互通。将经批准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提升建设品质。各地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要求,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充分利用旧路资源,节约集约用地,避免大拆大建、高填深挖,注重排水和绿化设计,全面提升建设品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优先开展“畅返不畅”专项整治,对建制村窄路基路面公路实施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快完成“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建设任务。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主干道的连接,统筹推进农村公路穿村路段规划和建设,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加快乡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旅游”“农村公路+产业”等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一批集观光休闲于一体的复合型旅游路,有条件的地方根据需求设置休息区、驿站、观景台、房车营地等设施。加快推进新升级省道改造,提升路网通畅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到2025年,建成农村公路4万公里,基本实现县(市)到乡镇通二级公路、乡镇到建制村通路面宽4.5米以上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
3.实施“消危”行动。推进平安乡村建设,集中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行动,配套建设必要桥梁。到2025年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公路2020年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改造,及时处置新发现的农村公路五类桥梁。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跨铁跨渠桥梁、平交路口、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完善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打造放心路、放心桥。落实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排水、公交站(点)、停车港湾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制度。到2025年,县道、乡道和通客车村道安全隐患治理达标率达到100%。
4.加强项目管理。县级政府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验收”要求,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统筹推进项目实施。严格规范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七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农村公路考评体系。
(二)健全责权明确、共治共享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5.强化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县级政府要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完善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到2022年,包含爱路护路内容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到2025年,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
6.提升智慧化水平。推动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养护、运营管理全过程和道路资产全要素数字化。推动农村公路重点路段以及隧道、桥梁等重要节点交通感知网络覆盖,加快建立云端互联的农村公路感知网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村公路路况快速自动化检测。建立全省农村公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大数据运用水平,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到2025年,县道和重要乡道实现数字化管理、路况自动化检测,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
7.加强路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公路洁化、绿化、美化建设。健全“政府负责、联合执法、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路域综合治理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与乡镇政府联合执法机制。依法规范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在车流量较大的主要县道、乡道设置超限超载流动检测点,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等违法行为的治理。严格整治农村公路两侧违法建筑,严禁堆物占路,加快取缔“马路市场”。到2025年,建立县级有执法队、乡镇有执法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基本实现县道、乡道路域环境治理“八个无”目标,即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无违法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无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8.加强安全监管。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农村公路、客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落实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客货站点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
(三)完善科学规范、长效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
9.健全养护机制。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提升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通过“早养护、早投入”实现“寿命长、通行畅”。积极探索旅游、种植、养殖等产业发展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互融互促新模式。到2025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总里程的5%,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以上。
10.增强养护能力。统筹利用现有公路管养站(区)资源,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设施。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对乡镇、村养护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积极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到2025年,实现县县有标准化养护中心、乡乡有管养站、村村有养护室。
(四)构建服务均等、便民惠民的农村运输服务网络。
11.城乡客运均等化。强化农村客运公益属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制度,构建农村客运长效发展机制。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城乡客运票制票价体系。整合城乡客运经营主体,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广“一县一网一公司”(在一个县域内,构建一张完整的城乡客运线路网络,由一家经营主体进行公司化运作)。大力推行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实施老年人日常出行便利工程。培育农村客运定制班、网上约车等服务新业态,因地制宜开行旅游班、产业班、学生班等。到2025年,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建制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例达到100%。
12.农村物流便捷化。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农村物流发展协同机制。推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加快县级物流中心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广统仓共配、统一配送、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车”,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保温等专业设备和车型。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终端设备配置,实现“配送主体变换、配送信息不断”。推进网络货运等“互联网+物流”新业态发展,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无接触物流服务。到2025年,农村物流服务覆盖乡镇、建制村比例达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邮率保持100%,快递进村覆盖率达到100%。
13.产业运输融合化。以站场资源共享、运力资源共用、信息资源融合为重点,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模式。倡导“站商融合、以商养站”,推动城乡运输场站拓展物流配送、商贸、旅游等功能。打造“农村客运+旅游、康养度假、休闲农业”等融合发展模式,培育交通旅游经济新业态。推动“农村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电子商务、特色产业、生产制造”等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产、供、运、销”一体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五)建立支持有力、主体多元的资金保障体系。
14.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建立以市、县级投入为主,省级适当补助,社会资本和群众参与为辅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资金筹措机制。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加大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完善农村客运、物流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政策保障机制。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县级要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目标任务需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自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原公路养路费中拖摩费部分不再列支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15.创新投资方式。发挥好中央和省级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奖补结合、先建(养)后补等方式支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条件差的地方给予适当倾斜。鼓励市、县级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发挥政策性资金优势,加大对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各地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金融产品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
16.社会广泛参与。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服务领域。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交通领域国有企业拓展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农村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有收益的项目捆绑,实行一体化开发和建设。鼓励通过企业和个人捐赠,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市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县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养、运营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强化用地和资金保障,加强监督指导,合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考核评价。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管理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等挂钩。市、县级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各级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审计部门要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各级资金按照规定足额及时到位、规范使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市场监管,强化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三)发挥示范引领。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广泛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示范乡(镇)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浓厚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