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客观环境,迫切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十二大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战略方针。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河南省从1983年开始,广泛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①活动,对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起了积极作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继续开展以创“三优”②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竞赛活动的同时,河南省积极开展了建设文明县城的竞赛活动。农村主要开展双文明村镇建设活动。河南城市的“市民公约”活动、农村的“村规民约”活动,被《人民日报》以头版报道推向全国。
1983年,商水县谭庄公社韩村大队“五讲四美”蔚然成风,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图片来源:《简明河南党史》
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这是党的第一个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指导方针。之后,省委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认真研究制定阶段性计划和措施,确定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科学规划,普遍发动,分类指导,抓好典型,带动全局”的20字方针,引导支持和总结推广各地群众性创建活动,使其成为吸引大多数城乡人民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重要载体。同时,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思想建设和道德建设,在全省先后开展了反对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
不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河南的民主法制建设也得到不断加强。
1983年9月,省委作出《关于加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决定》,加强了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工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制定修订和审查批准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以及具有法规属性的决议、决定,对于促进和保障全省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加强了法制教育的力度,在全省公民中开展了宪法、刑法等“十法一条例”的普法宣传教育。坚决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6字方针,坚持和逐步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注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新闻界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了信访部门的监督力度。
①“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
②“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
(原载于2020年8月版《简明河南党史》)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