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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关于省直医保卡换卡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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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1-06-23 |
内容 | 您好!我爱人多年前入职外企,工作地为郑州市,当时医保办理的是省直医保,并办理了医保卡,目前卡上还有约几千元医保余额。前几年工作更换为国有企业,医保新办理为郑州市医保,并办理了郑州医保卡,至今使用正常。现在问题为原省直医保卡在医保定点药店没办法使用,被告知需要换卡。想咨询下省直医保卡如何换卡?需要什么手续?省直医保卡内的余额能否全额转入郑州市医保卡?如果可以转入应该如何办理?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1-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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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需要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单位在新参保地已参保。流程如下: 第一步: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生成并向转出地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三步: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并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提供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第四步,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及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具体规定您可咨询相关的医保经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