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 | 咨询:关于电子签章与电子档首营资质情况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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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21-06-08 |
内容 | 你好!我公司为批发企业,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第一个是与下游客户发生经营往来在贵省是否可以提供电子档首营品种资质?第二个是首营品种资质可以为电子签章吗?我公司电子签章在国家总局已备案,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效应。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21-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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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和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的委托,我省作为《医药流通领域电子资料管理的可行性及应用推广研究》国家课题试点省份之一,印发了《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药流通领域电子资料管理的可行性及应用推广研究〉国家课题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序开展了相关应用试点工作,明确“试点期间,利用首营电子交换平台交换的药品首营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对能提供相关电子资料的企业,不再要求同时提供纸质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