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关系到国计民生。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三个方面的10项改革举措,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保障水利工程建设。
据了解,当前,我省正处于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现代水网体系的关键时期,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大、筹资压力重,仅靠各级财政难以满足水利建设需要。
《意见》提出,拓宽政府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盘活存量水利资产。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工程的规模,通过转让项目经营权、开展资产证券化(ABS)、发行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水利资产,统筹安排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时序,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
做强水利投资公司。通过注入资本金、划入优质资产、强化市场化运营等方式,支持各级水利投资公司做大做强。按照老工程老办法、新工程新办法的原则,积极稳妥研究制定做大做强省级水利投资公司方案。在不改变现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财政经费保障渠道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具有经营收入的省属存量水利资产和收益权、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资产和收益权全部划入省级水利投资公司。引导市、县级水利投资公司以水库、引调水、城市水务等优质水利资产为基础,开展多元化经营,统筹投资建设水利项目。
《意见》还提出,扩大市场融资规模。创新信贷融资方式,通过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提供水利建设融资担保。支持省级水利投资公司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起设立省水利产业投资基金。规范推广PPP模式,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投资本金,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切实履行合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重大水利工程。(文/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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