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社保缴纳基数、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1-05-27 17:55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社保缴纳基数、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1-05-25
内容  你好!想问一下河南省郑州市2021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的比例是多少?有无具体文件规定?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1-05-25
回复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号)文件规定:“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全省三项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下限为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2021缴费年度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原则上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您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政策文件栏目查阅“豫人社办〔2021〕8号”文件内容。

  如有其他问题,可向您参加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具体咨询。感谢来信,祝好!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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